纸制品、印刷行业被列入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名单
发布时间:2022-06-07 |   发布人:管理员 | 浏览次数:4
5月31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出《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》,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范围,造纸和纸制品业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等17个特困行业在“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名单”内。
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,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,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,工伤、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。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。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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