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发布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及管理新规
联系我们
联系我们
0371-63932666(电子商务部)
0371-63958808(商务印刷部)
0371-63956290(业务部)
0371-63958392(办公室)
传真:0371-63955558
邮箱:rgdzswb@163.com
地址:郑州市二环支路35号
业务咨询:QQ 1187036677
郑州印刷厂,河南印刷厂,郑州印刷公司,画册设计,郑州包装,书刊印刷,瑞光印务,河南省瑞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
行业动态

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发布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及管理新规

发布时间:2023-05-23   |   发布人:管理员  |  浏览次数:1

 近日,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扎实推进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,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并于近日发布《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、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》。

     从内容上看,《管理办法》明确,商品零售、电子商务、餐饮、住宿、展览等五类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禁止、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。其中,电子商务经营者,要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、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,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;餐饮经营者,提供打包或外卖服务时,应合理选用替代产品或合规的一次性塑料制品。

    同时,《管理办法》还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外卖企业,每半年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购物袋、快递塑料包装、一次性塑料餐具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、回收情况。


【文章来源:】 【打印本页